墮胎可能合法,但絕不安全!  

 

翻譯:張美娜、刑媛媛、劉素花 

婦女仍遭受墮胎剝削及殺害

  以下是一些真實的個案,記錄婦女如何受墮胎剝削及殺害。墮胎或許合法,但絕不安全。下列每位婦女的個案,均刊載於馬克•庫切爾(Mark Crutcher)撰寫的《Lime5》。這些傷亡個案的資料來自公開記錄,如醫學記錄、驗屍記錄、法庭文件及其他公開文件。馬克在本書收集了230多宗個案,記錄婦女如何在墮胎時受傷或死亡。為了尊重這些婦女的家人的私隱,他沒有公開她們的真實姓名。任何人如要獲取當事人的名字及所牽涉的機構,可按照馬克在《Lime 5》列出的參考文獻,自行翻查公開記錄。

 

死亡個案

    「桑德拉」(Sandra),二十八歲,於1990427日墮胎,手術後很快出院。回家後,「桑德拉」在數小時當中,一直反覆暈倒及醒來,而且感到疼痛及腹部腫脹。她的保姆也在家照顧她的三個孩子。保姆兩度致電墮胎中心,中心的職員說「桑德拉」的症狀很正常。保姆第三次致電墮胎中心時,沒有人接聽,所以她轉而致電醫護人員。「桑德拉」給送抵醫院後,醫生隨即宣布她死亡,並在她的子宮發現足有一吋長的裂傷。

 

死亡個案

  三十二歲的「瑪麗安」(Mary Ann)於1990727日接受墮胎手術。她出院後,大量失血,於是匆匆趕到鄰近的醫院求助。她的子宮頸在墮胎時遭嚴重撕裂,需要接受手術,但手術失敗,她在當晚死去。

 

死亡個案

  1994626日,三十一歲的「帕梅拉」(Pamela)在懷孕期頭三個月,第一次接受墮胎手術。她乘車回家途中,開始大量出血,後來更失去知覺。她的朋友把車泊在汽車旅館,並為她召救護車,兩位路過的途人也幫忙進行急救。到了醫院後,醫生為她施行緊急的子宮切除術,嘗試拯救她的性命,但她還是死去,死因是子宮遭戳破而大量失血。

 

死亡個案

  1980614日,「琳達」(Linda)接受非緊急墮胎(elective abortion)。她的子宮遭戳破,而且大量失血、休克及受到敗血感染(septic infection),導致心肺停頓。「琳達」死於716日,時年廿一歲。

  

受傷個案

許多婦女雖然沒有死於墮胎,但身體受到嚴重創傷。以下是《Lime 5》收錄的部分例子。

 

「漢娜」(Hannah),十九歲,密蘇里州:

子宮破裂,腸臟裂傷。

「珍妮」(Jane),二十歲,紐約:

子宮頸裂傷。

「蒙莉莎」(Melissa),廿二歲,印第安納州:

大量出血,子宮及子宮頸遭戳破,需要進行子宮切除手術。

「蘇珊」(Susan),廿五歲,亞利桑那州:

胎兒的骨頭和組織殘留在陰道和子宮裡。

「塔瑪拉」(Tamera),北達科他州:

需進行緊急子宮切除術,以制止大量出血。

「黛布拉」(Debra),伊利諾州:

內腹膿腫,需要進行結腸造口術(colostomy)。

「娜托雅」(Latonya),加州:

因不衛生的墮胎工具感染乙型肝炎。

 

強姦及性侵犯個案

Lime 5》也記載數十個其他個案,關於婦女被施墮胎手術的人強姦或性侵犯,內容震憾,刊於“The Canned Hunt”一章。

 

資料來源:

Lime 5 , by Mark Crutcher, Life Dynamics, Inc.: Denton, TX, 1996

本書可供免費索取,請致電1-800-858-3040 

根據廿七個世界性研究,乳癌與墮胎有密切關係。

詳細資料請瀏覽:www.abortionBreastCancer.com

 

 墮胎方法

半生產墮胎法(Partial-Birth Abortion):

  於懷孕期第四個半月至第九個月施行。先把胎兒旋轉,從雙足開始引出胎兒,餘下頭部。接着,用剪刀刺穿胎兒後頸,再用真空方法吸出腦袋及碎裂的頭骨。最後,把死胎完全取出。

  馬丁•赫克爾醫生(Dr Martin Haskell)曾施行千多次這種晚期墮胎手術。他說已「習慣」為了非醫療的原因進行墮胎,而且當中有80%都是「完全選擇性的」(elective),亦即孩子健康,母親也沒有健康危險。前任美國衛生署長艾弗特庫普醫生(C.Everett.Koop)認為,半生產墮胎法「絕不可以」成為「母親必需的醫療方法」。

抽吸法(Suction):

  於懷孕期首三個月施行。首先把一條抽吸導管置於子宮口,導管的吸力比家用吸塵機強27倍。強大的吸力會把孩子五馬分屍,抽出子宮。

子宮擴刮術(Dilation and Curettage):

  於懷孕期第三個月結束時(約第十二週)施行。首先把母親的子宮頸張開,再把環形鉗伸進子宮,把胎兒逐塊箝出來。接着,把刮刀(環形尖刀)伸入子宮,刮走殘留的胎兒肢體或胎盤。如此,母親將會大量出血。

擴張及抽取法(Dilation and Extraction

  於懷孕期後十三週施行。首先把母親的子宮頸張開,並用鉗子把胎兒肢解。只要扭動鉗子,就能撕裂胎兒的身體,折斷脊骨,並壓碎頭顱骨。胎兒的殘肢往往給遺留在母親的子宮裡,導致嚴重的併發症,有時甚至使母親死亡。

鹽水注射法(Saline Amniocentesis):

  於懷孕後十六週施行,用羊水穿刺針把高濃度的鹽溶液注入羊水中。胎兒吸進及吞入溶液,逾一小時後才死於急性鹽中毒。然後,母親會產下皮膚給灼傷的死嬰。這個方法越來越少使用,因為對母親有危險,而且產下的嬰兒有時還是活的。

前列腺素注射法(Prostaglandin):

用於晚期墮胎,把一種物質注射入羊膜囊,引致早產。

心臟注射法(Inter-cardiac Injection):

  用長針插入母親腹部,把毒藥注入胎兒胸部或心臟,然後吸出胎兒。為多胞胎懷孕減少胎兒數目時,可能所有胎兒也會死亡。

節育墮胎法(“Birth Control” Abortions :

  RU486(事後丸)、甲氨蝶呤(methotrecate)、Norplant皮下植入避孕栓、宮內節育器(IUD)、前列腺素(Prostaglandin)及甲羥孕酮避孕針Depo-Provera)等,導致每年數以百萬計的懷孕初期化學性流產。一旦婦女受孕,避孕丸也能發揮「後備」的墮胎作用。

 

駭人的墮胎照片

翻譯:張美娜、劉素花

  你看過真實墮胎手術的照片嗎?如果沒有,我們建議你瀏覽www.prolife.comwww.cbrinfo.org,看看墮胎是那麼恐怖。沒錯,真是觸目驚心,但是我們相信,如要明智地討論墮胎,必須先得悉所有實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