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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生命的福音 |
艾立勤神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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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概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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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福音(Evangelium
Vitae)是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针对道德生活的最新一篇通谕。藉由今天这番演讲,我希望使在座各位了解教宗撰写通谕的动机,通谕的内容,以及教宗对我们反应的期望。由于人们今天从出生至死亡,已经饱受前所未有的威胁,教宗因而写下此一通谕。通谕内容涵盖四个领域,(一)、当今人类生命面临的威胁异常迫切和严重,「死亡的文化」已经迅速笼罩全世界。(二)、重新评估生命价值对基督徒的意义;(三)、天主的神圣律法,尤其是「不可杀人」此一诫命,在保障与培育生命所扮演的角色,(四)、讨论基督徒与所有善良人士如何建立「生命的文化」,我们将逐一分析这四个领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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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死亡的文化︰引发教宗通谕的动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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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在大约一年前多次讨论过此一通谕。当时虽还没有任何国家将安乐死合法化,但我认为这只是迟早的问题。在演讲结束后几个月内,澳洲就通过法规将安乐死合法化。去年美国总统利用他的否决权,驳回一条将所所谓「局部生育堕胎」,视为违法的法规。这些目前尚属合法的堕胎行为是尤其残忍与不人道,其过程将胎儿局部自母体取出、剖开头部并吸出大脑,然后、把死去的婴儿拉出。由于堕胎已经合法,而杀婴仍属非法,因此医学界透过此一恐怖的过程,将晚期胎儿的大脑取出,供医学实验。因为在法律上,只要婴儿尚未完全出生(完全脱离母体),而是局部(头部在子宫内而身体在外),该婴儿仍属非人,毫无任何生命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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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「死亡的文化」的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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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分析「死亡的文化」时,教宗引用了圣经里加音杀害其弟弟埃布尔尔的故事。故事有几个主要因素,由于原罪削弱了其意志,加音对弟弟埃布尔尔受到较多的赞赏感到怨恨与妒忌,因而产生杀害弟弟的念头。 虽然加音有此念头,但在面对罪恶,加音仍是自由的,同时天主也劝告他说「罪恶伏在你门前,但你应制服它。」可是受到魔鬼的影响,加音终究杀了他弟弟。 这些世界性的罪恶结构所倡导的社会观与人生观,太过着重于物质与肉体上的舒适和享受。在此一社会里,弱者、残障者、病患、年长者、以及贫困的儿童均被视为是毫无生产力的累赘,他们必须被除掉。这种对生命的不友善阴谋非但不局限于小团体,反而受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、国际组织与基金会的支持与赞助。 大型制药厂也花费大额进行研究,希望透过药物就可自行拿掉母体内的婴儿,不须动手术或医师的协助。当这些药物开发成功时,社会就再也没有任何方法,可以保护母体内的婴儿了。 有两种借口支持「死亡的文化」。首先,人口问题过于庞大,对未来的威胁甚巨,因此必须采取一切手段加以控制,第二,有一种人权理论,主张漠视弱者的客观权利,以便为强者建立主观、假象的的权利。 在第二种情况下,母亲、男友或政府可决定胎儿的生死,如是安乐死案件,则由家人、医师或政府决定病患或年长者是否应该持续成为家人的累赘。在第一种情况下,虽然历史已经否定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人口论,人口稠密的中国大陆以及印度正迈向繁荣,而人口稀疏的稀疏的非洲仍处于贫困,但人口遽增仍是各种人口控制方法的最佳借口。有趣的是,当人类学家越来越不赞同激烈的人口控制方式时,堕胎与安乐死的支持者反而更加采用人权当借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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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其名为人有选择(堕胎)与死亡的权利,其实不过是为粉饰恐布的现实罢了。堕胎行为已经相当普遍,而强迫性安乐死不久也将是如此。 无论采用哪一种说法,教宗认为现代人口控制,与当时埃及法老屠杀以色列奴隶男童的动机相同,富有与强大的国家和个人,均对穷人的孩子存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恐惧感。然而人们并不正视剥削及贫富不均的问题,却只顾处理人口成长的问题,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容易处理多了 - 虽然并无证据显示人口成长会引口起贫困。 而且事实正好相反。当今世界享有空前的富裕,而现今人口数量,若根据过去「人口膨胀」专家的说法,本该带来普遍的饥荒、战争与环境灾害。最后,教宗认为, 无论理由为何,「死亡的文化」最终会导致有钱有势的人更有计划、有系统地杀害穷人与弱者。 因此,必须要有「生命的文化」,来克服和击败「死亡的文化」,但为建立此一「生命的文化」,必须先了解基督福音对人类生命的看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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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基督福音对人类生命的看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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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然当今世界对生命带来严重威胁,纵然「死亡的文化」的支持者享有各种权势、财富与荣耀,基督徒仍不可失望,因为耶稣是「生命的圣言」,
来是为使我们「获得更丰富的生命」。耶稣启示了人类生命全部的尊严,个人的生命可与天主圣三建立亲密的私人关系,从今生开始,直至永生。我们因耶稣而受造,并因
而得救,从我们与耶稣的关系中,显示出入类生命的真正价值。 基督福音中有关人类生命价值的阐述,是一件很美的事,但由于时间的限制,今天我们只能简单地分析生命的真正价值。首先、人类是依照天主的肖像受造,因而有尊严。 生命价值与人类对其的责任,在「生育繁殖、充满大地、治理大地」的祝福里显露无遗。在人们的生育过程,唯有天主才是人类灵魂的渊源。当圣经提到「你在我母胎中缔造了我」时,未出世胎儿的尊严已受到肯定。每一个生命均为天主的旨意︰「在你还没有在母腹形成以前,我已认识了你。在你还没有出离母胎以前,我已祝圣了你」最后,即使在痛苦和死亡中,人类的生命也因为与基督被钉十字架的苦难结合,而使生命的尊严受到加强与肯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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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天主的圣洁律法︰不可杀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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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了耶稣所启示的生命的积极价值,尤其是「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的正面含意之后,教宗开始分析所谓「消极诫命(不可)」在保护人类生命中扮演的角色。 对于堕胎的问题,教宗指出,从(十二宗徒训诲录)开始,天主教会的传统就一直严禁堕胎︰「不可以堕胎致胎儿于死地」。没有比在母体里的胎儿更无辜的生命了。何况母体里的胎儿根本不能被视为是一名侵略者,当然更不可是一名不义的侵略者。胎儿脆弱毫无抵抗能力,胎儿甚至没有刚出生婴儿哭啼时所显示的基本防卫能力。至于在受胎后最初几天是否可以堕胎,教宗说︰「生命应从受孕那一刻起,就受到尊重,生命的权利就应被肯定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每一个无辜的生命均有的生存权利。」 为确定基督徒都了解堕胎的道德含意,教宗以他最隆重的权柄,宣布︰「因此借着基督赐予伯多禄及其继位人的权柄,在与普世主教的共融中我声明,直接堕胎,亦即以堕胎为目的或手段的行为,常构成一件严重的伦埋错乱,因为那是故意地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类存有。这个教理是基于自然道德律和形之于文字的天主圣言,为教会传承递达,是一般的、普遍的训导权所讲授的。」此外,「任何情况、目的或任何法律,都不能使一个本质为不合法的行为成为合法,因为那是违反写在每一个人心版上、理性所认识、教会所宣讲的天主法律。」 严禁直接堕胎,包含禁止对人类胎儿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其生命的实验。体外授精,由于必须「牺牲」许多已受精卵子,也被禁止。同时,若医学检验方式的目的不为帮助发育中的胎儿,而是为杀害残障或性别不对的胎儿时,也被禁止。 最后,杀害严重残障或智障的初生婴儿也被禁止。「杀害残障或智障的初生婴儿」是当初为堕胎,以及后来所谓的「局部生育堕胎」,辩护理由的延伸。同样的理由也逐渐被运用于成人,从最衰弱的组群开始︰严重行动不便或智力衰退的老年人,以及处于「植物状态」的成年人。人类开始采用「死亡」来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,并有多种理由为此一行为辩护。 首先,产生「死亡的文化」的理由看似出于关怀,关怀未出生胎儿、残障婴儿或老年人的「生活品质」。与其没人关心,成为自己、家人或社会的累赘、倒不如不曾出生或干脆死去。「死亡的文化」的中心论点很简单︰无论采取残酷的堕胎或毫无痛楚的安乐死,死亡可解决一大堆的个人、家庭与社会问题。当经济效益,以及物质繁荣与享受成为生活品质的衡量标准之后,安乐死也似乎变得更合理了。虽然安乐死尚不普遍,但除非摆脱「死亡的文化」之影飨,许多老年人或残障会因其自身或社会利益,持续遭到杀害。被杀害人数将会在短时间内快速成长,直逼因堕胎而死亡的数目(每年约六千万)。当今讨论安乐死时,通常会提起协助他人自杀,谁该替无法思考的病患做决定,或医护人员与病患家人之间的关系。但在严重与持续的经济衰退时期,政府一定会宣布 它有权利决定某人是否已经成为社会的累赘。 由于安乐死肯定会与堕胎一样普遍,教宗在(生命的福音)中重申教会的谴责。但教宗也事先区分安乐死与合法的「任其死亡」,(不同于直接杀害)行为的不同。虽然我们在道德上有义务照顾临终的病患,但「放弃过度坚持治疗,或与期待的效果不成比例的疗程,并不等于自杀或安乐死。它只不过是在面对死亡时,接受病患的现实状况而已。」 纵然止痛剂或镇定剂可能缩短病患的生命,「但在没有其它可行方法,同时于当时不会妨碍履行宗教或道义上的义务时」,使用药剂来减轻临终病患的痛苦也是合法。最后,如没有重大的理由,尽可能不要剥夺病患的知觉意识。 安乐死若不是一种自杀行为就是一种谋杀。如为自杀行为,它因违反天主对生命的绝对主宰,是一项严重的邪恶选择。最近的「协助自杀」行为也被禁止,虽然有时该举止看似出自对于病患的怜悯,但绝非真正的怜悯。因为「真正的怜悯是分担他人的痛苦,而非由于无法忍受他人受苦,而杀害他人。」如为谋杀行为,安乐死则更加严重,因为安乐死未经他人要求或同意而将其杀害。而这是我们最应该担心的。虽然媒体所报导的安乐死,多半都是下半身瘫痪病患如何要求协助解脱,但安乐死被接受之后,每一健康情况不佳的贫穷老年人,纵然未曾要求安乐死,也会自动成为安乐死的下一目标。
堕胎已经受到许多国家民法的保障;未来安乐死可能也会受到同样保障。教宗提醒我们说,这些法令虽然为多数人认同,但都不道德;基督徒应该利用所有符合道德的方式,来改变这些法令。因为自然道德律比民法更有权威。事实上,任何违反自然道德律法的民法并非真正的法律,而是对律法的残害与污蔑。「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的诫命,赋予每一基督徒一项责任,除了反对堕胎与安乐死之外,更应该设法保护无辜的生命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称这项积极保护生命,以及宣扬人类生命尊严价值观的工作为建立「生命的文化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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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建立「生命的文化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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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建立「生命的文化」,第一步就是要传扬福音。我们必须宣扬耶稣基督;由于
,生命与其意义才可达到完美境界。耶稣福音教导我们:「我们的生命是一种与天主建立关系的生命;这生命是天主的恩赐,是天主爱的果实和标记。」由于是天主的恩赐,人类生命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;生命不但不可被剥夺,更应小心爱护与服务。此外,教师、教理讲授人、神学家与主教,都有责任依据教会训导权,不断勇敢地宣扬生命福音的真理。
为生命服务就是一种爱德的服务工作︰个人为耶稣作见证、各种志愿工作、社会工作和政治参与、教导青年等,都是必要且有意义的活动。但在对抗「死亡的文化」与建立「生命的文化」之同时,教宗认为我们应该特别关怀︰有小孩但没丈夫的妇女、被社会忽略或受苦的人们(尤其是老年人)、教导家庭采用自然节育法、协助照顾垂死的老年人、良心的培育、举办政治与社会活动,来扭转社会对堕胎与安乐死法律的支持。我们尤其应该改变这些法律,因为教宗说︰「我重申,任何侵犯无辜个人生命权利的律法有失公正
,也因此无效。」最后,每一对生命的侵犯即是对民主与和平的侵犯,也危害人类道德行为与道德观念。在重建世界受创的道德观时,知识分子与媒体有特别重要的角色。若他们误导群众,则应负起更大的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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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结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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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撰写(生命的福音)以唤醒世人面对前所未有的危机,以及世界性「死亡的文化」系统性的扩散,并提出解决此一危机的方法。「死亡的文化」正由世界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、国际组织、基金会与跨国企业所支持。从人类的观点,似乎无法阻止「死亡的文化」的蔓延。但教宗将希望寄托在复活的主耶稣基督身上;
已经战胜死亡,而天主父则是人类今生及永生生命的泉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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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立勤神父 艾立勤神父,耶稣会士,1950年生,美国史丹福生物学士、意大利罗马额我略伦理神学博士,现为辅大神学院院长,生命伦理中心主任,教授基本伦理神学及生命伦理学等课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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