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言
1.生命的福音最先在那裡宣布出來﹖
生命的福音最先在白冷,基督誕生於童貞聖母瑪利亞時,宣布出來。(生1)
2.誰宣布了生命的福音?
這福音是天使向白冷的牧童顯現時宣布的。天使說:「我給你們報告一個為全民族的大喜訊:今天在達味城中,為你們誕生了一位救世者,他是主默西亞」(路2:10-11)。(生1)
3.「福音」這詞有什麼意思?
「福音」就是「好消息」的意思。教會明白這大喜訊指的是救主的誕生,但天使所許諾的喜樂,也是每一個孩童誕生人間所帶來的(若16:21)。(生1)
4.基督的來臨怎樣實現了天使所預許的喜樂?
基督告訴我們:「我來,是為叫他們獲得生命,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」(若10:10),他這樣實現了許諾。(生1)
人的價值無與倫比
5.這豐富的生命在於什麼?
這豐富的生命指的正是分享天主的生命,又稱為超性的生命,使人有權利獲享天上永恆的福樂。(生2)
6.每一個人的生命是否神聖的?
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神聖的,因為人的靈魂是他受孕時由天主直接創造。而且每一個人都被預定在永福中擁有天主,故此更是神聖的。(生2)
人類生命的新威脅
7.為何今天宣講生命的福音變得如此重要?
這使命在今天尤為急迫,因為對個人及整個社會的生命的威脅,不但急遽增加,也日趨嚴重,尤其是對弱小又無自衛能力的生命。(生3)
8.那些是今日世界中對人類生命極嚴重的威脅?
它們包括種種可恥的行為,尤其是那些危害生命的惡行,如「各種殺人罪、種族屠殺、墮胎、安樂死及故意自殺等」。此外還有「各種損害肢體完整、虐待身體及心靈的酷刑、企圖控制人心等侵犯人格完整的惡行;各種非人生活的條件、任意拘留及放逐、奴役、娼淫、買賣婦女及幼童等貶抑人格尊嚴的惡行;還有各種惡劣的工作條件,將工人只當作賺取利潤的工具,而不當作是擁有自由及責任感的人來看待」─這一切都是可恥的行為。(生3)
9.這些罪行有什麼特別使人不安的地方?
這些罪行尤其使人不安的是,今天它們不但仍被實踐,而且更以個人自由的權利為藉口,甚至得到政府的認可。(生4)
10.這種普遍袒護罪行有些什麼後果?
最壞的後果是,人們的良知受到蒙蔽,要分辨善惡是愈來愈困難了。(生4)。
與全世界所有的主教結合
11.《生命的福音》通諭是何等嚴正的訓導?
這通諭是由世界各國主教團合作而完成的,目的是要「明確而強烈地再度肯定人類生命的價值及其不可侵犯性」。它也是「以天主之名向每一個人所提出的迫切懇求:請尊重、保護、珍愛和服務生命,所有人類生命!」在神學而論,這文件屬教會不能舛錯的常規普遍訓導。(生5)
12.教宗對未來有什麼希望?
教宗懷著信心祈求天主的仁慈,希望這死亡文化的窮兇極惡不但消失,而且「能確立人類生命的一種新文化,以建立一個真理與愛的真正文明」。(生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