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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「維護生命司鐸-Priests for life」原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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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ell C.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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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人說墮胎是「婦女和醫生間商議的決定」,你可能聽過許多次了。事實上,大多數女士,直至她們在手術桌時,是從未見過為她做墮胎的醫生,這情況發生在我身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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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當我懷孕時,我只有18歲。當時我只是逢場作興,我和男朋友並不認真。空軍已經徵募了我,為了要過空軍的生活,我決定墮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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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的好友駛車送我到一間墮胎診所。我在那裡大約四個小時,診所像一間裝配工場。照超音波時,我要求看結果。但不被批准。(這所謂商議性的決定)。然後我問我懷孕多久,原來我已懷孕九個半星期了,因此,我感到震驚,胎兒的發展比想像的成熟。我開始猶疑不決和要求和朋友商量。但又不被允許。當做手術時,護士說我將感覺一些不適,像月經痛。但是那痛苦是我一生中最深的,覺得身體被吸啜出來,然後我進入了休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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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墮胎之後,我想一再懷孕以作補償。我想要回我的嬰兒。但我不再懷孕和不知道將來能否再有嬰兒。後來我給嬰兒取了一個名字,這只是悲痛過程的一部份。兩年後我因貪食症而入院,因為沒有人為我所作的處罰我,所以我自己處罰自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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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的生活變得一團糟!我患了墮胎後遺併發症。在21歲時,上主藉著一位參與維護生命運動的女士幫忙我,她對我幫助很大。我參加了一個醫治墮胎經驗的治療課程。上主不只原諒了我,祂更挑戰我去幫助其他人。我答應接受挑戰。我開始上街遊行和在街上輔導步往墮胎診所的婦人。通過參與維護生命的活動,我的創傷慢慢復完。我對青年團體講論有關節制的重要和我的親身經驗。我對他們和對你們請求「千萬不要重覆我的錯誤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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