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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問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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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我們有一個兩歲大的孩子,兩年前已經辭去工作,專職在家中照顧孩子。最近發現已經懷孕一個半月,我和丈夫非常彷徨,考慮不要這個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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笞:你好!謝謝你的電郵,希望你不介意我武斷的給你和你先生一點意見。 確實在今天的香港(我假設你住在香港),一個孩子的負擔真是不小,這個小生命的意外降臨,實在會使家庭帶來很多壓力。 我們可以失去金錢,工作。因為這些都是外在的東西,失去可以複得,而且有一天始終要也要失去。但是我們的兒女,是我們最大的寶藏。是人生的最大成就及驕傲。 生命是上天的恩賜,接受這小生命吧!好像我們的父母也給機會我們。多少婦女選擇終止懷孕,帶來一生的心理和生理創傷,終生深深影響整個家庭。如過你想聽一些真實過案,可以到我們的網站 www.hkpll.org ,聽一位名叫黃 女士的真實分享和聆聽專家意見。 你們面對的是個挑戰,但也是一份禮物與祝福。但是,人生若沒有挑戰,那是多麼乏味?你們享天倫的快樂有誰能比呢 ? 我們希望和你們談談,祝平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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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 即使被強暴了,也該把小孩生下來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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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!謝謝你的來信。首先,我們對被強暴的人表示深感同情。應該盡力幫助受害者尋找適當的援助和輔導。究竟,假如一個人不幸地因為被強暴而懷孕了,應不應該把孩子生下來呢?這是一個容易答但是不容易做到的問題。我們會嘗試從幾方面去解答。 第一、被強暴的經驗已經是一個極深的心理和生理創傷。假如要受害者去墮胎,會再一次更傷害受害者。因為不是一般的手術,只是切除了身體某一部分。很多醫學和心理學的研究,都指出墮胎會造成長期和極深的心理或生理創傷。
第二、胎兒本身是一個無辜的人。國家的法律,就算父親犯了殺人罪,也不會連累家人和兒女的。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那個犯了強姦罪者,而不應該是那個胎兒。當然,生出來孩子由那些人照顧,是另一不容易解決的問題。 不知道能不能答覆你的問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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